『恨能挑啟爭端;愛能遮掩一切過錯。』
--箴言10章12節--
文學家魯益師說:
「所有的人都會說寬容是一件美好的主意,
直到他們需要去寬容人的時候,那就另當別論了。」
他在表達「寬容」的課題,
說來容易,
但要實踐卻是異常的困難。
『寬容』是在受到傷害或委屈時,
仍願意接納別人在不同成熟度中個別的品格表現,
不受他人品格瑕疵的影響,
仍能保持自身穩定、成熟的品格特質。
寬容別人,關係著我們心靈的自由,
選擇寬容是一種自我照顧,
是善待自己的行為。
無法原諒和寬容是將自己繼續關在被害受苦牢籠中的自虐行為,
只是讓傷害不斷在自己心中重演而已。
『寬容』的動力來自於神,
明白上帝對人的過犯有無比寬容的心的人,
才會在別人有虧負的時候,
願意原諒和寬容。
我們能寬容,
其實是我們已先被上帝完完全全的寬恕了。